到底什么样的广告才算是“好广告”?
大卫奥格威曾说:如果一则广告没有产生销量,那它就没有创意。
李奥贝纳曾说:“有趣却毫无销售力的广告,只是在原地踏步;但是有销售力却无趣的广告,却令人憎恶。”
按老哥儿俩的意思说,总结就是:好广告得“有趣”而且还得有“销售力”。毫无疑问的是,广告不是电影,所以好广告并不应该奔着获奖而去。而是为了销售或积累品牌。
深圳有料品牌策划公司认为好广告至少有两条准则:
1、通过广告促使消费者购买了企业的产品或服务。
2、通过广告促使消费者对产品产生了某种感性联系,埋下了对某品牌喜爱的种子,进而愿意自发传播。
总结下来就是,要么看完广告立刻买,要么看完广告喜欢了这个产品,自己今后买或为广告传播尽一份力,促使别人买。
我们每天平均接触的广告约3500个,如果现在你闭上眼,回想一下你接触过的所有广告,你会想起几个?哪些让你愿意分享出来?哪些促使你购买了其产品或服务?估计能想起来的广告不会超过10个。
深圳品牌策划公司认为,实际上,好广告并不少,只是很多广告没有持续输出,导致人们对广告的记忆度下降了。